澳門國際當代美術沙龍獎章程

指導單位: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

主辦單位:澳門國際當代藝術會

承辦單位:123文化有限公司、澳門麥芽娛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嘉利畫廊

支援單位:泰歌文化、Motto Art

視覺組織:澳門自在藝術有限公司

簡介

澳門國際當代美術沙龍獎是一項年度國際藝術獎,由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指導,澳門國際當代藝術會主辦,旨在發掘並推廣尚未在當代國際舞臺樹立聲望的有才華的青年藝術家,為青年藝術家提供堅實的證明來補充他們的簡歷,從而在國際範圍內推廣或鞏固藝術家的職業生涯。該獎項面向17歲或以上的青年藝術家,沒有任何國籍或居住地的限制。

獎項

參賽者的作品由獨立評審團評定。根據名次,獲獎者將依次獲得:

金獎(5名):獲獎證書、獎盃及獲得參加“澳門國際當代藝術聯展”機會

銀獎(10名):獲獎證書、獎盃及獲得參加“澳門國際當代藝術聯展”機會

銅獎(15名):獲獎證書、獎盃及獲得參加“澳門國際當代藝術聯展”機會

優秀獎(30名):獲獎證書、獎牌及獲得參加“澳門國際當代藝術聯展”機會

評審特別獎(每位評審將選出一位元其最欣賞的作品並給予評審特別獎,共7名):獲獎證書及獲得參加“澳門國際當代藝術聯展”機會

主辦方也將給所有參賽進入次輪評審(入圍)的藝術家頒發證書,以此表彰其藝術貢獻。所頒發證書可使用2種不同語言(中文及英文)。它能為收到此殊榮的藝術家贏得國際認可和聲望。

申請條件

  • 年滿17歲或以上的青年藝術家
  • 接受所有國籍

如何報名?

  • 申請人須掃以下報名二維碼填寫澳門國際當代美術沙龍獎參賽表格,填寫表格後連同作品高清圖片提交。

報名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日23:59:59

報名須知

  • 申請人須填寫參賽表格。
  • 除了參賽表格及作品圖片,申請人還可附上個人藝術簡歷(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 為做到公平起見,所有申請人材料均須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申請人資訊基本資料(包括姓名、電話、電郵、位址等);

2)申請人藝術簡歷(如有);

3)申請人可提交最多不超過3件作品(包括高清圖片、尺寸、媒材、創作年份及文字簡介,每幅作品檔案大小不可超過5M);

4)作品類型可包括油畫、丙烯畫、水墨畫、水彩、或混合媒材的架上作品。

5)作品不限尺寸、創作年份及主題或過去已展出過的作品,或已在網上展現,且為公眾熟知的作品均可予以接受。

  • 申請人不可向主辦方寄送任何實體物品(如:紙本信件、目錄、書籍或藝術品)。
  • 任何提供虛假資訊、所提交作品非本人之作、以欺詐手段支付入選費,或惡意中傷其他選手、主辦方人員、評審團評委以及一般情況下,存有不尊重他人的舉止行為,均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報名費

  • 報名費全免。
  • 如參賽者的參賽作品進入複審(入圍),則須支付每幅入圍作品入選費人民幣500元。
  • 一旦參賽者完成支付,除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否則入選費將不予以退還。

評選

  • 所有獎項將由主辦方委任專業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包括7名評審委員,均為在其專業領域具有聲望及專業認可的人員。
  • 決賽入圍選手的甄選將由評審委員會,於2024年4月15日至31日之間進行評定。
  • 評審標準包括六個方面:作品的原創性、作品觀念、技術控制、作品的協調性、新穎性、歷史延續性。
  • 主辦方將於2024年4月7日之前公佈入圍名單,並於5月1日當天公佈獲獎名單。公佈內容會發佈於網上、社交網路,以及郵件告知選手。
  • 決賽入圍者所獲分數將不對外公開。

入圍者將獲得

  • 所有參賽入圍者將獲得由澳門國際當代藝術會及澳門嘉利畫廊共同簽發的參賽證書(證書將按參賽者要求使用中文或英文印製,並以紙本的形式郵寄至參賽者提供的地址。主辦方也可根據參賽者的要求提供電子形式的參賽證書,並以電郵的形式發送給參賽者)。
  • 參賽者如獲得獎項,將根據相應的獎項獲頒發獲獎證書、獎盃/獎牌。
  • 主辦方將為所有獲獎的參賽者作品舉辦一次藝術聯展(展覽日期、地點及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協助參展藝術家推廣其作品。參展藝術家無需額外支付任何費用。
  • 參賽者將獲得澳門本地媒體及內地和國際專業藝術媒體報導的機會。
  • 參賽者的作品將在眾多大型私人、機構收藏家面前得以展現,並獲得澳門甚至來自世界各地的藏家收藏作品的機會。
  • 參賽者將獲得澳門當地畫廊(嘉利畫廊)簽約代理其作品的機會。
  • 參賽者作品有機會獲主辦方邀請授權製作藝術衍生品,所有藝術衍生品每一次的銷售藝術家將獲得版權費,為藝術家提供可持續的收入來源。
  • 參賽者將通過此次活動踏入國際舞臺,其藝術作品也將有機會被迅速認同,被視為國際藝術市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著作權

  • 參賽者將是其藝術作品或與申請遞交材料內容資訊相關的所有版權的擁有者。
  • 決賽入圍選手和獲獎選手將授予主辦方免費的複製權,並無期限地使用申請材料中的內容。此許可權僅限於主辦方所進行的宣傳用途(新聞稿、網站發佈、社交網路發佈等)。

個人資料收集

  • 主辦方確保不會向選手索要任何與參賽作品無關的任何資訊。
  • 申請人同意接受:主辦方在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律範圍內對其個人資料進行資訊處理。
  • 在參賽表格中,會要求參賽選手通過選中接受框,以此明確表示接受對其個人資料的資訊處理。
  • 參賽選手同意接受:其個人資訊可在適用法律的框架下或為能確保澳門國際當代美術沙龍獎正常舉行的情況下,傳送給協力廠商。

延期、取消、不可抗力

  • 如果情況需要,主辦方將保留延遲、取消澳門國際當代美術沙龍獎的權力,特別是在所收到的參賽作品達不到藝術評審委員品質評定標準的情況下。
  • 參賽選手將不予承擔在不可抗力情況下,即定義為不可預見、不可抗拒且在當事方以外情況下的所有義務。
  • 如由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原因而導致的特別取消,當年支付的入選費將退還給參賽選手。
  • 由於延遲、取消而產生的所有後果,主辦方概不承擔責任。
  • 主辦方保留特別取消藝術家參賽資格,退還其所繳納入選費的權力,無需提供取消理由,且主辦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適用法律

  • 本規定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制約。主辦方與參賽選手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糾紛均將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受理。
  • 本規定如出現爭議或可能的翻譯錯誤,均以中文版作為最終具有解釋權的參考版本。

接受

  • 藝術家一旦參與活動,須承認已閱讀本活動章程規定,並明確表示予以接受且無任何保留。